海南制定艺术专业收费标准 每学年最少6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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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海口晚报 2007-1-16 15:29:19 |
海口晚报(韩政)鉴于2002年相关文件中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分类不准确,为规范海南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收费管理,省教育厅、发改厅、财政厅近日按照教育部设置的专业目录进行分类,并制定收费标准。 公办普通高校的音乐学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、音乐表演、绘画、雕塑、美术学、艺术设计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、动画、表演、导演、舞蹈编导、广播电视编导、广播影视编导、艺术学、舞蹈学等专业为8000元/生·学年;艺术设计学、录音艺术、摄影、戏剧学、影视学、影视教育、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为6000元/生·学年。 公办普通高校高职专业的艺术设计类和表演艺术类为8000元/生·学年;广播影视类:影视动画、影视广告、主持与播音、新闻采编与制作、电视节目与制作、电视制片管理、作曲技术、剪辑等专业为8000元/生·学年,广播电视技术、音像技术、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业为6000元/生·学年。 民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专业为8000元/生·学年;股份制公办高校收费标准按民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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